离婚后法院判完不满意怎么办

浦江法律咨询 2025-04-11
法律分析:
(1)对于未生效的一审离婚判决,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,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同时要提交包含上诉请求和理由的上诉状。这是给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表达异议的途径,保障其合法权益。
(2)若离婚判决已生效,关于解除婚姻关系部分,法律规定不能再上诉或申请再审,婚姻关系解除已成定局。
(3)然而,若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不满,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。当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,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况时,法院会受理再审申请。

提醒:
对离婚判决采取救济措施要注意时间限制,不同情况有不同期限要求。且每个案件情况不同,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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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未生效一审判决不服: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准备好上诉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,上诉状要写清楚上诉请求和理由。

(二)对已生效判决不服:若针对解除婚姻关系部分,无法上诉或申请再审;若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不服,在满足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,或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形时,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,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第二百零七条规定,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再审:
(一)有新的证据,足以推翻原判决、裁定的;
(三)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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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离婚判决不满,可按以下情况处理:
一审判决未生效,当事人若不服,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,向上一级法院上诉,需提交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的上诉状。

判决生效后,婚姻关系解除部分无法上诉或再审。但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等不服,可在规定期限申请再审。如有新证据推翻原判决,或原判决主要证据系伪造等,法院会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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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对离婚判决不满意,未生效一审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;生效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可上诉或再审,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可在规定期限内依特定情形申请再审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,当事人对未生效的一审离婚判决有上诉的权利,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且要提交包含上诉请求和理由的上诉状。而对于已生效的离婚判决,由于婚姻关系一旦解除,其效力具有不可逆性,所以不能对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上诉或再审。不过,涉及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等问题,若存在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,或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况,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。在处理离婚判决相关问题时,法律程序较为复杂。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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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离婚判决不满意分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。若一审判决未生效,当事人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。这是因为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,当事人有权利通过上诉争取更符合自身意愿的判决。上诉时需提交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的上诉状。

若判决已生效,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无法上诉或再审,这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,一旦判决生效就已解除。但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等问题,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再审。当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,或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况,法院会受理。

建议当事人在上诉或申请再审前,仔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,以增加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。同时,可咨询专业律师,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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